成立公司后的5大問題之四【建賬報稅】
閱讀量: 日期:2017-07-21 18:33:58
1、 成立公司之次月起,每月須進行流轉稅、個稅納稅申報。
2、 不管是免稅或減稅均需申報,收入0的,也要進行0申報。
3、 每年度根據會計報表的收入和利潤進行所得稅申報。
4、 每年1至6月提交年度報告,也就是原來的營業執照年檢。
5、 如組織機構代碼證每滿周年的月份進行年檢,每三年換證。
6、 如被統計局抽作經濟統計樣本,每季填經濟數據統計表。
7、 如果經營范圍有廣告業的,每季度需申報廣告業務數據。
8、 每月需要與銀行進行對賬,開通網銀的可以在網上對賬。
9、 銀行信用代碼證每年必須進行一次檢驗。每五年換新證。
10、 納稅申報如連續6個月0申報,需向稅務局提交自查報告
11、 《稅收征管法細則》 第二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12、 《稅收征管法細則》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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